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楊杰 周松林)"新年好,今天我這位八十多歲老人家帶了一面錦旗送給株洲市天元區法院,感謝法院為老百姓辦實事,你們辛苦了"。一位84歲老人正月初八拿著錦旗來到法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還要從一件執行標的達23萬余元的民間借貸糾紛說起。
八旬老人傅某和劉某之間債務糾紛長達三年之久,該案經法院判決生效后,劉某還是不還錢,于是傅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申請人傅某年老多病,而被執行人劉某經營一家小微企業,正處于創業初期,資金周轉困難。執行法官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多次組織雙方協商,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于2022年4月15日前一次性還清款項。但還款期限屆滿后,被執行人只償還了欠款2萬元,剩余款項一直未支付。無奈之下,傅某向執行法官尋求幫助。得知情況的執行法官立即電話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協議的法律后果。之后,被執行人再次向申請人償還欠款4萬元后,便聲稱無力還款。經查,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凍結的相關賬戶也因資金不足,無法執行到位,該案陷入僵局。
直到除夕前一天,轉機出現。執行法官通過多方摸排走訪,了解到被執行人劉某在株洲淥口區某公司處的應收債權將于2023年正月初七結清。隨即,執行法官書面傳喚被執行人劉某于大年初七上午到天元區法院履行全部協議義務,否則將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被執行人劉某表示,希望法院再給予自己一次機會,保證全部還款到位。
大年初七,執行法官第一時間電話通知雙方到法院辦公室組織協調。經過執行法官反復釋法析理,被執行人最終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隨后,法院立即對被執行人名下采取的執行措施全部予以解除,自此長達三年的老傅討債糾紛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被執行人亦表示:“感謝法院多次組織協調并給予我認錯糾錯的機會,沒有對我采取罰款、拘留、列入失信名單等懲罰措施,為我經營企業營造了良好的環境,我也將努力修復好失去的信用”。
本案只是天元區法院眾多執行案件的縮影,法院執行不僅有力度,更有溫度。天元區法院始終堅持執法為民的辦案宗旨,以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為目標,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己任。不論是對申請執行人的依法維權,還是對被執行人的懲戒教育,我們均會手持天平,在最大限度保護好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努力將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化解,為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奉獻法院的力量。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萬朝暉
責編:劉惠明
來源:湖南法治報